2025-06-30
一、大壯近期業務
A男在哥哥B男過世前向其他繼承人提議,若將B男名下特定財產移轉至A男指定的公司,未來B男的遺產稅及喪葬費用將由他全權負擔,此提議也獲得眾人同意。
然而,在B男過世後,A男卻聲稱其他繼承人未能以B男遺留的土地實物抵繳,也無力自行繳納遺產稅,導致他必須「代繳」遺產稅。A男因此對其他繼承人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這筆「不當得利」。一審法院判決A男勝訴。
被告C女不服判決結果,轉而尋求大壯法律團隊的協助上訴二審。在漫長的調解過程中,最終雙方達成協議:C女將部分繼承土地移轉給A男,以此抵償A男代墊的全部遺產稅額,同時A男再額外給付C女200萬元。這起極為複雜的遺產糾紛,最終在大壯法律團隊的協助下獲得圓滿解決。
相關條文:
民法
第 179 條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二、近期憲法法庭:
本月無憲法法庭判決
三、法規新訊:
【社會秩序維護法】
本次修法重點:
一、第9條「瘖啞人」一詞,修正為「未滿七歲即有聽覺且語言障礙者」,以貫徹身心障礙者權益的保障及人格權的維護。
二、有關黃牛票管制及處罰部分,為抑止黃牛亂象,使社會大眾皆能公平享有消費機會的權利,將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轉售圖利行為之罰鍰從新臺幣1萬8千元提高至3萬元。
三、第72條有關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之情況,對於達到妨害公眾安寧程度,又不聽禁止者,將現行罰鍰金額從新臺幣6千元提高至1萬元,強化警惕,確保民眾居家生活安寧。
四、第89條,因近年社會跟追惡害事件仍層出不窮,為填補不適用性騷擾防治法或跟蹤騷擾防制法的案件,將現行罰鍰金額自新臺幣3千元提高至3萬元,以提升懲處嚇阻效果,保障民眾免於跟追的隱私自由及安全。
修正條文:https://law.moj.gov.tw/News/NewsDetail.aspx?msgid=191975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為使我國達到2050年淨零碳排之目標,應促進事業使用再生能源以及再生燃料等。歐洲對於一般廢棄物、事業廢棄物等之再利用行之有年,尤其在將此類廢棄物轉為固體再生燃料之技術已越趨成熟,因此將固體再生燃料列為獎勵補助範圍,以促進廢棄物之再利用。
修正條文:https://law.moj.gov.tw/News/NewsDetail.aspx?msgid=191974
【保險法】
本次保險法修正旨在提供更周全的保險保障並強化監理,主要變動如下:
一、保險金免被強制執行:
(一)人壽保險:部分人壽保險的解約金將受到保護,不會被強制執行,特別是金額在一定生活費用標準以下,或屬於政府推動基本保障的保單。
(二)健康與傷害保險:這兩種保險的解約金一律不得被扣押或強制執行。
(三)引入國外介入權制度:當保單面臨強制執行或要保人破產時,符合特定條件的親屬或受益人,在取得同意並支付解約金後,可以接手保單,確保被保險人的權益。
二、強化保險業監理:
完善及強化保險監理法制:明定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之法律授權依據。另針對保險業未建立或未執行前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之內部作業制度與程序者,配合增訂罰則。
三、提升消費者投保選擇:
明定屬配合政府政策需要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得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之保險業投保。
四、配合洗錢防制法:
配合洗錢防制法第3條對重大犯罪定義之修正:刪除現行保險法第168條之7有關洗錢防制法之重大犯罪適用洗錢防制法之規定。
修正條文:https://law.moj.gov.tw/News/NewsDetail.aspx?msgid=192117
四、法操6月精選文章:
【法操小教室】什麼情況可以「改姓」?
文章連結:https://follaw.tw/topic/display/2932
【刑法小教室】「以為沒有擦撞到,不關自己的事」,肇事逃逸怎麼認定?
文章連結:https://follaw.tw/topic/display/2933
【空姐懷孕被迫留職停薪,是留職停薪還是無薪假?】
文章連結:https://follaw.tw/topic/display/2936
五、法操YouTube 6月精選
【柯P京華城案|勘驗隨身硬碟有爭議?檢方應證明數位證據具有「同一性」】
影片連結:https://youtu.be/AYReh7Fhquw
【法庭直播正反論戰|沒有直播就不會作秀了嗎?反對論點都似是而非!】
影片連結:https://youtu.be/xZYr62AeJVw
六、大壯法律事務所以提供客戶專業的法律服務為目標,尤其專精公司法、勞動法、不動產和刑事法等領域,並有專業的企業法律顧問服務,為客戶提供最有效之助力。聯絡方式:+886-2-23512002、dazhuanglawfirm@dazhuanglawfi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