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31

電子報(2025.03)

大壯3月電子報  @dazhuanglawfirm

 

一、大壯近期業務

 

A男在姊姊B女過世之後,發現其生前交給自己的手機出現異常登入資訊,於是把Apple帳號的密碼改掉。想不到這一改讓該帳號的原所有人——B女的男友C男就此無法登入其Apple帳號,憤而對A男提告妨害電腦使用罪。

 

A男尋求大壯律師團隊協助後,證明手機及Apple帳號密碼皆是B女生前所託,主觀上認定這就是姊姊B女的帳號,自然可以繼受使用。且即便C男是帳號的註冊者,但在B女長期使用下,應可視為帳號之共有人,將其使用之帳號使用權讓與給A男,亦非不可。

 

最終地檢署認為A男並無妨害電腦使用罪之犯意,給予不起訴處分!

 

相關條文: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58 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59 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近期憲法法庭:

 

本月無憲法法庭判決

 

三、法規新訊:

 

【財政收支劃分法】

 

本月正式公布財政收支劃分法之修正案,明定所得稅總收入百分之十一、營業稅總收入減除依法提撥之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之全部收入及貨物稅的百分之十,由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第8條)、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之款項,應以總額百分之九十六列為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其餘百分之四列為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第16條之1)、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以保障地方政府獲配一般性補助款水準。(第30條)。

 

修正條文:https://law.moj.gov.tw/News/NewsDetail.aspx?msgid=190553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由於實施容積管制前已申請建造執照而於實施容積管制後始興建完成之合法建築物,係依申請當時建管法令規劃設計及興建,普遍有原建築容積大於基準容積之情形,且此類建築物係適用九二一大地震前之耐震規定,亦有耐震不足之疑慮。因臺灣歷經多次地震災害,居住安全攸關國人生命財產保障,為提高重建之意願,應併同放寬此類建築物原建築容積獎勵適用範圍,爰修正本辦法第2條、第12條之1。

 

公報: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55647&log=detailLog

 

四、法操3月精選文章:

 

【出售凶宅遭判一年,隱瞞凶宅在法律上會有什麼責任?】

文章連結:https://follaw.tw/topic/display/2896

 

【案件不知如何處理法官延宕4年半,判罰俸40萬!】

文章連結:https://follaw.tw/topic/display/2897

 

【勞基法專欄】北檢被控違法面試派遣工 「禁止轉掛條款」上路後首例勝訴

文章連結:https://follaw.tw/topic/display/2900

 

五、法操YouTube 3月精選

 

【川普、澤倫斯基撕破臉|川普有什麼打算?趁火打劫?美國會放棄烏克蘭嗎?】

影片連結:https://youtu.be/rAPfpBBOMwQ?si=z2cNLf9KOcnOSBdo

 

【台積電赴美投資|護國神山垮了?台灣被掏空?半導體產業就此一片漆黑?】

影片連結:https://youtu.be/O-bJNTu59II?si=yP1ESGrwo3UQWL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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