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30
一、大壯近期業務
A公司向B市政府簽訂科技發展相關之行政契約,並委託C大學協助計畫進行。不過後來C大學認為自己已經陸續完成到第二、第三期工作,A公司卻拒絕給付,因此提起民事訴訟,主張A公司應賠償欠繳的計畫經費與利息共近200萬元。
之後A公司尋求大壯律師團隊的協助,不但證明C大學在經多次通知後,仍沒有依約進行實機展示的驗收程序。甚至還提出反訴,主張因為C大學債務不履行導致研究進度落後,使補助經費遭B市政府扣除,且為填補進度還要另花費用請D公司進行相關工作,所以C大學反而應該賠償A公司的損失。
最終台北地方法院認為A公司主張有理,且C大學未能提出完成進度之相關事證資料,判決C大學應賠償A公司276萬餘元!
相關條文:
民法
第 227 條
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
二、近期憲法法庭: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5號判決】
聲請人在106年擔任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所屬秘書室書記,12月在執行職務時因為踩空臺階摔跤而受傷,並因此向該機關申請核發慰問金,卻遭拒絕。經過復審、行政訴訟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聲請憲法解釋。
連結:https://follaw.tw/topic/display/2684
三、法規新訊:
【勞動基準法】
修正第21條第2項規定,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2747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83元,自113年1月1日生效。
連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43349&log=detailLog
【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
根據該公告事項3第1款規定,屏東縣飲料店自112年12月1日起,亦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
連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43362&log=detailLog
四、法操9月精選文章:
【扯!一句三字經竟遭判三個月?!有期徒刑跟拘役差在哪裡?】
文章連結:https://follaw.tw/topic/display/2672
【刑法小教室】你打我,我打你犯法?在旁喊加油也不行,什麼是聚眾鬥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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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操YouTube9月精選
【軍官侵占洗衣機比共諜還嚴重?】
影片連結:https://youtu.be/OI2AWPToQWI
【南寮霸凌事件 有什麼責任等著霸凌者?】
影片連結:https://youtu.be/jrA6zZhA0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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