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4

令人欽佩的李明哲

文/高宏銘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所長、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經過漫長的五年,李明哲終於從中國的監獄出獄並回到台灣。李明哲回台後有說明當初中國有表示可以用「間諜罪」來處理,這樣有交換間諜的可能,但李明哲拒絕此一提議,因為李明哲堅持未受到台灣官方的資助或指示,因此李明哲就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判刑而入監執行。(新聞)
 
在李明哲被中國逮捕後,台灣都有持續聲援的聲音和行動,台灣也有許多人關心李明哲的處境和進展,透過李明哲的遭遇,我們更能瞭解到中國的司法制度根本就是工具,以及中國專制政權的邪惡本質。
 
根據李明哲回台後的記者會說明,在中國所謂審理程序只是一場戲,在場的律師都是聊備一格,李明哲也不能自由陳述,只能依已經撰寫好內容的認罪書陳述。這樣的審理程序,完全就是「先射箭再畫靶」,也是把被告當成只是用來表現出有法院審理程序的工具而已,被告的辯護權利,一點都不重要。
 
其實只要看中國的檢察體系和法院體系,都受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法委員會(簡稱:中央政法委)的領導,就可以知道所謂司法獨立在中國根本是不可能實現。
 
再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第12條更明訂擔任中國檢察官的資格包括「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檢察官都要擁護中共的領導,還直接訂成法律,這樣的中國,怎麼可能會是法治國家?
 
李明哲說他不能出賣國家,因此堅持不承認間諜罪,這也讓他失去透過政治處理的機會。對李明哲的堅持和理念,我深感欽佩。中國專制政權的邪惡就在於要逼人自己否定理念和人性,這從文化大革命的種種就可以瞭解,即使進入21世紀,中國這一點完全沒變,只要看一堆官員被認罪,就可知一二。
 
李明哲在中國根本沒有去進行要顛覆中國的行為,他只是曾在台灣上網發表過言論,當然這些言論一定是讓中國不愉快的。可是如果中國會因為網路上的言論就被顛覆的話,那中國還能稱為大國或強國嗎?所以「顛覆國家政權」只是欲加之罪,只是中國用來剷除異己,遂行政治目的的手段。
 
多瞭解李明哲事件,您對中國會有更清楚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