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2026-07-31

【裝修工程糾紛】打臉屋主!大壯團隊成功助設計公司獲賠

A室內設計公司與B女簽訂裝修工程合約,事後B女不僅未依工程進度付款,甚至擅自更換門禁密碼、阻擋工班進場施作,A公司遂依法提告求償。對此,B女卻反控A公司未經同意便擅自追加項目,並指責其惡意停工、導致工程爛尾,要求A公司返還費用並扣減報酬。

 

面對訴訟,A公司委託大壯法律團隊協助應戰。大壯團隊提出完整的對話與匯款紀錄,明確證實所有追加項目均事先取得B女同意,且B女已支付相關款項;此外,每階段完工後皆經其確認無誤,等同完成驗收。針對B女質疑的冷氣管線瑕疵,實為其他第三方業者施作,與A公司無涉。至於停工爭議,大壯團隊強調是B女自行更換密碼鎖並指示保全攔截工班,應認定為B女單方面終止未完工部分,而非A公司惡意停工,故本案應直接以實作部分進行結算與給付。

 

最終,二審法院全盤採信大壯團隊的主張,判決B女敗訴,除維持一審判賠的43萬餘元外,另須追加賠償A公司13萬多元之相關利息。

 

相關條文:

民法

第 505 條

報酬應於工作交付時給付之,無須交付者,應於工作完成時給付之。

工作係分部交付,而報酬係就各部分定之者,應於每部分交付時,給付該部分之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