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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1
【雇傭契約糾紛】獎金被砍剩2萬?大壯團隊出手,助當事人勝訴拿回24萬!
房屋仲介公司業務員A,本應依約獲得銷售獎金的6成,這筆款項在扣除相關費用後預計能拿到20多萬元。然而當他成功賣掉房子後,公司負責人B卻擅自改變獎金分配,導致原本的20多萬元獎金,最終僅剩下2萬多元。A無法接受這種不合理的分配,於是委託大壯律師團隊,對公司和負責人B提起民事訴訟,希望能討回屬於自己的報酬。
雖然被告B在法庭上辯稱,針對不同類型的案件,獎金分配方式本來就有所不同。然而,大壯律師團隊成功證明當初雙方簽訂的合約中,並沒有提及任何因案件類型而改變獎金分配的相關內容。儘管被告與證人(包含店長、前員工)都表示獎金會因業務員是「開發方」或「行銷方」而有不同,但他們卻無法提出任何工作紀錄或會議紀錄,來證明曾與A達成過相關的約定。
最終,法院認定房屋仲介公司的獎金分配方式,與雙方簽訂的業務人員契約內容不符,因此判決原告A的主張成立,公司必須賠償他應得的款項,共計新台幣24萬7千餘元。
相關條文:
民法
第 229 條
給付有確定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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